九山王以前在中国的山区农村,一些破落荒芜的庭院里会有狐狸、黄鼠狼与人共居。人们往往采取默认容忍的态度,为了防止孩子或年轻人采取过激行动或出现伤害行为,还编出一些迷信的理由认可这种共居,颇近似于现在的动物保护观念。当然也有一些人持“鸟兽不可同群”的观念,对于借居者采取赶尽杀绝的行动。《九山王》中的曹州李姓地主和后面的《遵化署狐》中的丘公就是持后一种立场。
这两篇小说有共同的特点:其一是仇狐者并非一般的平民百姓,曹州李姓是大地主,遵化署的丘公是官员,由于庭院广阔,借住的狐狸也便是大家族,非一般的等闲之狐。其二是借住的狐狸都彬彬有礼,起码相当地尊重东家的物权,或给租金,或答应离开。但曹州李姓和遵化署丘公都对于借住的狐狸采取了残忍的灭绝行动,而且相当阴险狡诈。不过百密一疏,狐狸在族灭惨祸中有一成员幸运地逃脱了。其三是逃脱后的狐狸都持“君子报仇十年不晚”的态度,有足够的耐心和智慧,最后采取了令人意想不到的行为给予施害者以对等的报复。
蒲松龄显然不赞成曹州李姓和遵化署丘公的做法,称“彼其杀狐之残,方寸已有盗根,故狐得长其萌而施之报”,认为他们被狐狸报复是罪有应得。《九山王》和《遵化署狐》虽然带有相当的寓言性质,却也曲折地反映了当时的现实,比如《九山王》就反映了清初的动乱和蒲松龄对于造反的态度。
曹州李姓者 [1] ,邑诸生。家素饶,而居宅故不甚广,舍后有园数亩,荒置之。一日,有叟来税屋 [2] ,出直百金 [3] 。李以无屋为辞,叟曰:“请受之,但无烦虑。”李不喻其意,姑受之,以觇其异。[1] 曹州:州名。位于山东西部偏南。明末清初境内西部和东部分别隶属于直隶大名府和山东兖州府,故下文有“令惧,告急于兖”的话。雍正二年(1724)升为直隶州,雍正十三年(1735)升为府。治所在今山东菏泽。
[2] 税屋:租赁房屋。直:租价。曹州有个姓李的秀才。他家中素来富裕,而住宅一直不太宽广,房后有个占地几亩的园子,荒置着没有使用。一天,有个老头来租房,拿出一百两银子作房租。李秀才以没有空房来推辞,老头说:“请接受下来,不必顾虑。”李秀才不明白老头的意思,姑且收了银子,看看到底有什么奇异之事。